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元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攻读学术学位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心理健康,无学术不端等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基础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和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或TOEFL≥70分或IELTS≥6.0或PETS5≥45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已获得英语语系国家的本科或硕士学位。
(三)学术条件
1、申请者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成果认定有效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0日):
(1)以第一作者在《南京林业大学学术论文质量筛选期刊体系》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
(2)获1项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权或良种认定(排名第一)。
备注:学术论文须见刊或网络首发,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和专利授权公告等同授权。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与拟申请报考的博士生导师联系,确定该导师是否有招生资格。
在2025年3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申请材料通过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至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邮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59号南京林业大学林学楼1331办公室 朱老师收;邮编:210037;电话:025-85427977),同时将申请材料PDF版(含附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704026153@qq.com,文件名:学术学位博士+申请专业+姓名,并申请加入“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QQ群”(QQ号:536774219)。
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2、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证书及教留服认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目前科研工作研究情况、近3年研究项目及研究内容简介;
4、博士研究计划(不少于1000字);
5、两位专家(与申请人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信;
6、本人研究成果清单以及相关复印件一套;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思想政治考核表;
9、身份证复印件;
10.学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综合考核、综合面试考核等三个环节。
1、资格审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查。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综合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综合面试考核前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进入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和综合面试考核。
2、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各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考核评分。申请者所提供的学术成果是衡量其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其量化评分方法为:
注:各项得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00分(将所有申请者中最高累计分值作分母,换算成百分制);以共一作者或者共同通讯作者在《南京林业大学学术论文质量筛选期刊体系》A类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申请人,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下可以直接拟录取;参照学校有关文件,国际发明专利仅限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欧洲专利局授权专利。其它未在量化表中列出的能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突出科研成果,由评审专家组现场讨论决定。
3、综合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各学科成立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占比不低于2/3)负责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环节设组长1名,全面负责面试各项工作部署;设考务秘书1名,负责面试工作记录及协调等相关事宜。
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环节主要包括:申请人PPT汇报(汇报时间一般8-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教育背景、科研经历、读博打算、研究兴趣、特长爱好、学术成果和奖励等)、专家提问和英语水平测试等三部分。专家独立打分。申请人如有校级以上获奖证书,面试时可提交,作为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参考。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申请人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成绩和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进行评价,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面试考核成绩×50%,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2、每位导师每年接收“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经核实候选人报考导师的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后,按候选人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的顺位确定拟录取对象。因受报考导师当年招生资格或招生指标限制不能接收的候选人,可再次填报志愿进行双向选择。如无导师接收的候选人则不作为拟录取对象。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审核无误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录取人选及其综合考核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考核材料进行复审,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录取。未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5、录取为非定向的申请人须在录取当年按我校要求调入人事档案,档案不能调入我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监督管理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录取过程中,申请人如出现违纪、作弊、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且3年之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如导师出现违规操作,视情节严重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七、其他
1、申请人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申请人如放弃拟录取资格应第一时间与导师和学院提出,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报考者,相关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网上报名、学制与学费等具体细节请参见《2025年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细则解释权归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5-85427977。
附件1:《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