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1、学校分配的奖学金中奖励金额≥2000元的奖学金为林学院高额奖学金。
2、申报林学院高额奖学金者要求获得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在申报截止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但未提出申请者,视同放弃申请资格。
3、林学院高额奖学金申请人中,各年级以2017-2018学年的绩点进行优先排序。同等条件下,综合考虑综测等其他方面的情况。
4、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林学院高额奖学金申报。
5、未获得林学院高额奖学金的同学,如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将获得学校奖学金(1000元/人);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将获得学校奖学金(500元/人)。
6、宁夏南林建设集团奖学金仅限新疆、西藏、青海、宁夏、甘肃和陕西六个西北省份和内蒙古籍优秀本科生申报。
7、涂光涵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2017-2018学年、2018-2019学年连续两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荣获优秀学生以上荣誉称号。
注:《林学院高额奖学金申请表》请于明天(周三)下午5:00前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附件:林学院高额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林学院高额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奖学金名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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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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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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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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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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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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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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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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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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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学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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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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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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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马尾松奖学金(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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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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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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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南林建设奖学金(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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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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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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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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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光涵奖学金(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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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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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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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蓝天曹福亮院士基金奖学金(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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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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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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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