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资格审查
申请者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应文件要求,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二、学术论文认定
1、SCI论文作为第1序列排名指标
论文署名南京林业大学为第1单位,参评论文只能用于全校范围内1人1次申报国家奖学金,所用论文是硕士或博士入学起至学院初评时间止发表的学术论文。序列内按照以下几个大类排序:
(一)SCI论文第一作者;
(二)SCI论文并列第一作者;
(三)SCI论文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
2、EI(不包括会议论文)、中文核心期刊、发明专利、课题申请和奖励等情况,参照SCI论文的排序方法执行。
3、未发表但有录用通知的论文不计分;SCI、EI、SSCI源刊,因发表周期长,可接受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见刊的论文,申请者必须提供录用证明材料、版面费发票,同时需要导师签字担保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一定见刊。
三、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成果数量、期刊影响因子、期刊分区等指标,讨论后确定推荐顺序。
4、最终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
林学院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