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关于2024级林学大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林教[2020]40号)、《南京林业大学2024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将于2025年春季学期开展2024级林学类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指标与分流原则
林学类学生只能在本专业大类内选择就读专业,不得跨大类选择专业。本次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分流工作涉及的专业有林学、森林保护、智慧林业、经济林4个专业。专业分流人数已由学校招生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予更改,各专业的分流指标见表1。
专业分流遵循“志愿优先、绩点排序”的原则,即首先从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选取。当同批次志愿选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多于该专业接收的学生人数限额时,将根据学生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录取(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学生按加权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学生将分流至后续志愿专业学习。
生源地为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学生(包括西藏内地高中班录取学生)人数不占大类内各专业名额指标,分流指标单列。
二、专业分流步骤与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1日前:学院通过学院网站等公开渠道发布专业分流工作通知。各专业开展专业咨询与志愿填报等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慎重、理性选择专业。
3月22日-3月25日:学生通过教务系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如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学院有权为其指定一个专业,专业确定后不得更改。
3月26日- 4月2日:学院完成分流志愿的统计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绩点排序”的原则对各分流专业进行排名,形成预分流结果,并经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工作组讨论通过、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报送教务处。
4月中旬:教务处对分流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校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公示、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三、学生分流考核工作组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辅导员、院教学秘书组成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曹 林、吴 淳
成员:吴鹏飞、郝德君、付芳芳、凌德喜、朱 涛
四、专业分流注意事项
1. 志愿填报必须填满林学大类所涵盖的4个专业,如有重复视为无效。专业分流志愿表一律不得涂改,避免选择专业的盲目性,慎重考虑后再做出理性选择。
2. 专业分流名单公布后,将按专业重新、统一编班。
3. 若因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同学,复学时按照复学当年的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复学当年无法按时参加分流者,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核后,分流进入大类内相应的专业学习。
4. 因学籍异动降级至大一(2024级)的学生,如果已有具体专业的,不参与本次专业分流,直接进入相应的专业学习;如果没有具体专业的,则正常参加专业分流。
5. 专业大类分流结束后,学生将于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本学期学生须照常参加原班级的各项活动,若无故不参加,经调查核实,按校纪校规从严处理。
6. 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工作组讨论决定并负责解释。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