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版)》、《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5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量化评分、入围公示、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现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6日,如对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5-85427977,025-85427119;地址:林学楼1331。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