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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通知公告 2025年09月03日 05:49 浏览量: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四)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4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二、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依据各专业(方向)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结合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等相关因素,各专业(方向)拟推荐人数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各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如下:

三、推免综合评价

推免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

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

全面发展评价中,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占1.5%。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三)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学院根据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按学生所在专业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讨论决定。

四、推免遴选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秘书、纪检委员等相关人员。

五、推免工作要求及其它

(一)学院党委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机制,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学业成绩是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特殊学术专长(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四)申请者本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所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五)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六、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3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执行。

(二)9月8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8日24:00(北京时间)。

(三)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各专业确定初选人员和1名候补人员,经学院党委会会议、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9月1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附件1:综合成绩构成及全面发展评价指标比重

    附件2:科研成果类别及其标准成果分值

    附件3:学科竞赛类别及其标准分值

    附件4: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加分认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版)

    附件5: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附件6: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攻读研究生加分认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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