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林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和《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乡村振兴专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要求,经考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量化评分、入围公示、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现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如对结果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5-85427977,025-85427119;地址:林学楼1331。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