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2个文件的通知》(南林研[2025]61号)和《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等2个文件的通知》(南林研[2025]62号)要求,经老师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现将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2027年原有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方式实名向学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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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7年原有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表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