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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阅意见复议操作流程
研究生培养 2018年05月21日 10:33 浏览量: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阅意见复议操作流程

1、学院审核盲审结果: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后,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和《南京林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学院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专家评阅意见院系确认”,勾选学生,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若有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选择“三个月后再次送审;若有2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选择“一年后再次送审”。

 


2、导师提交复议申请:若有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导师对专家意见有异议,并理由充分,可申请复议,复议通过者可再送审论文2份。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导师日常管理”—“专家评阅意见复议申请”,点击“申请立即重新送审”,进入界面,填写“复议理由”,点击“提交申请”,并打印复议申请表。



3、学院分管院领导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批:

学院分管院长组织学院学位委员会专家对《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专家评阅意见复议申请表》进行审批,讨论论文是否可以进入复议环节。如审批通过,分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字,导师需将《申请表》递交给学院秘书,学院秘书根据审批结果,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论文在线送审”---“专家评阅意见复议申请申核”,录入审核结果。


4、论文再次送审:若复议申请审批通过,学院秘书可进入“送审论文指定送审单位”对论文进行再次送审,送审费用为500元,由导师或学生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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