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1、确保修满规定的学分,缴清培养费。
2、确保开题报告已审核通过。(系统里填写开题包括两部分,开题申请和开题结果。开题申请通过后需在开题结果中将同意人数填写完整)
博士论文的查重送审工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 025-85428826
(二)论文查重
1、命名及格式:论文以"10298_学号_LW"为文件名(不包括双引号),请使用盲审格式排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查重申请"下载或见附录)。
2、查重时间:查重工作从4月15日开始,每天分两个时间段上午10:00和下午4:00。
3、学生在系统中上传论文后需导师审核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送审的论文即为查重论文,查重通过后不可修改,因此上传论文前请谨慎。如发现盲审论文不按照要求排版、出现姓名等信息的一律按送审不通过处理。
5、论文的重复率低于15%为查重通过(已发表的论文不会计入重复率)。若第一次查重的重复率高于40%,需等待7天方可申请第二次查重。每位学生最多进行两次原创性检验,两次检验仍不合格者,检测报告和论文一并提交导师,修改后仍需送审的,由导师签字提交院办后进行后续操作。
6、原创性检验未通过论文的检测报告将单独发送给学生并对照修改。
(三)论文盲审
原创性检验通过后,学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和打印"研究生评阅申请表"1份,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并领取《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硕士论文送审时间安排:
第一批论文送审时间:截止4月21日
第二批论文送审时间:5月5日—5月8日
2、论文实行"双盲"评阅。盲审论文电子版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单位等信息;致谢、原创性声明暂不需要,论文封面见附录部分。
3、再送审说明:
A:2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本次送审无效,延期1年后重新送审论文2份。
B: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延期3个月后再送审论文2份。
如果导师对专家意见有异议,并理由充分,导师在管理系统里提出再送审申请。学院将组成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导师和学生进行答辩后,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需要再送审。
再送审论文仍为2份,若再送审结果中仍有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延期半年后重新送审论文2份。
再送审费用由导师或学生自付。
(四)论文答辩时必须附外审专家意见以及答复意见
其他毕业流程请参考研究生院通知: https://gsnfu.njfu.edu.cn/xwgz/xwsy/20210329/i207352.html
附录:
学硕盲审评阅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