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学院学位论文查重、盲审相关说明
一、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1、确保修满规定的学分,缴清培养费。
2、确保开题报告已审核通过。(系统里填写开题包括两部分,开题申请和开题结果。开题申请通过后需在开题结果中将同意人数填写完整)
博士论文的查重送审工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 025-85428826
二、论文查重
1、命名及格式:论文以"10298_学号_LW"为文件名(不包括双引号),请使用盲审格式排版(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查重申请"下载或见附录)。
2、查重时间:查重工作从4月17日开始,每天分两个时间段上午10:00和下午4:00。
3、学生在系统中上传论文后需导师审核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送审的论文即为查重论文,查重通过后不可修改,因此上传论文前请谨慎。如发现盲审论文不按照要求排版、出现姓名等信息的一律按送审不通过处理。
5、论文的重复率低于15%为查重通过(已发表的论文不会计入重复率)。若第一次查重的重复率高于40%,需等待7天方可申请第二次查重。每位学生最多进行两次原创性检验,两次检验仍不合格者,检测报告和论文一并提交导师,修改后仍需送审的,由导师签字提交院办后进行后续操作。
6、原创性检验未通过论文的检测报告将单独发送给学生并对照修改。
三、论文盲审
原创性检验通过后,学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和打印"研究生评阅申请表"1份,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并领取《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硕士论文送审时间安排:
第一批论文送审时间:截止4月21日
第二批论文送审时间:5月8日—5月11日
2、论文实行"双盲"评阅。盲审论文电子版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单位等信息;致谢、原创性声明、授权声明暂不需要,论文封面见附录部分。
3、再送审说明:
(1)评阅专家意见中有 1 位评定为"修改后再送审"的,延期不少于 15 天后再送审论文 2 份;有 2 位评定为"修改后再送审" 或 1 位"不同意答辩"的,延期不少于 3 个月后再送审论文 2 份; 有 2 位评定为 "不同意答辩"的,延期不少于 6 个月后再送审论文 2 份。
(2)再送审的论文仍有 1 位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 "不同意答辩"的,延期不少于 3 个月后重新送审论文 2 份;再送审的论文有 2 位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的,延期不少于 6 个月后重新送审论文 2 份。所有再送审论文必须深度修改,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不少于 3 人组成的专家认定组审定同意。
若导师对初次送审评阅专家的意见确有异议,且评阅分值差异大,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论文复议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可以再送审。由学院选定 3 名硕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对论文进行复核,专家组认为论文可以再送审的。评阅意见有 2 位评定为"修改后再送审"或"不同意答辩"的论文不可提出复议。再送审论文不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论文再送审费由学院和导师共同承担,各承担50%。
四、论文答辩时必须附外审专家意见以及答复意见
其他毕业流程请参考研究生院通知: https://gsnfu.njfu.edu.cn/xwgz/xwsy/20210329/i207352.html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