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1、确保修满规定的学分,缴清培养费;
2、 确保开题报告已审核通过。(系统里填写开题包括两部分,开题申请和开题结果。开题申请通过后需在开题结果中将同意人数填写完整);
3、进行原创性检验(查重):论文以“学号_姓名”为文件名(不包括双引号,如3129999_张三,注意“_”符号),请使用盲审格式排版(见附录);
博士论文的查重送审工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025-85427986;
注意:
①查重工作从4月1日开始,每天分两个时间段上午10:00和下午4:00。学生在系统中上传论文后需导师审核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②送审的论文即为查重论文,查重通过后不可修改,因此上传论文前请谨慎。如发现盲审论文不按照要求排版、出现姓名等信息的一律按送审不通过处理。
③论文的重复率低于15%为查重通过(已发表的论文不会计入重复率)。若第一次查重的重复率高于40%,需等待7天方可申请第二次查重。
4、原创性检验未通过论文的检测报告将上传到管理系统,学生可下载并对照修改。
每位学生最多进行两次原创性检验,两次检验仍不合格者,检测报告和论文一并提交导师,修改后仍需送审的,由导师签字提交院办后进行后续操作。
5、原创性检验通过后,请自行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研究生评阅申请表”并打印,需导师在管理系统内审核。再次强调:盲审论文电子版中不得出现作者、导师姓名及单位等信息;致谢、原创性声明暂不需要,论文封面见附录部分。
(二)安排论文评审
1 硕士论文送审时间安排:
第一批论文查重截止时间:4月15日,送审时间:4月20日
第二批论文查重截止时间:5月10日,送审时间:5月15日
2 我院的硕士论文全部实行双外审制度。
3 再送审说明:
A:2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本次送审无效,延期1年后重新送审论文2份。
B: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延期3个月后再送审论文2份。
如果导师对专家意见有异议,并理由充分,导师在管理系统里提出再送审申请。学院审核后决定是否需要再送审。
再送审论文仍为2份,若再送审结果中仍有1位评阅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再送审”或“未达到答辩要求”的,延期半年后重新送审论文2份。
再送审费用由导师或学生自付。
(三)论文答辩时必须附外审专家意见以及答复意见
(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规定(试行)》发表学术论文方可授予学位,请按照规定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其他毕业流程请参考研究生院通知:
毕业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及办理离校手续主要流程
http://gsnfu.njfu.edu.cn/typenews.asp?id=2248
附录:
1盲评学位论文格式和封面
http://gsnfu.njfu.edu.cn/typenews.asp?id=2244
2学位论文定稿排版格式和封面
http://gsnfu.njfu.edu.cn/typenews.asp?id=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