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从2018年始,我校将按照《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南林研[2017]14号)进行博士研究生考核招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补充制订细则如下:
1.专业知识综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申请者所提供的学术成果是衡量其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其量化方法为:
成 类 | 级 别 | 说 明 | 1区 | |
2区 | 50 | |||
EI期刊论文 | 40 | |||
中文版 | 30 | |||
非核心期刊 |
| 20 | ||
专利 | 60 | |||
实用新型专利 |
| 40 | ||
软件著作权 | 国家级 | |||
省部级 | 50 | |||
国家一级学会奖励 | 40 | 有证书(有获奖就按相同分数处理) | 30 | |
二等奖及以下 | 一等奖 | 10 | ||
三等奖及以下<span style="font-family:;" "=""> | 5 |
注:各项得分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100分(将所有申请者中最高累计分值作分母,换算成百分制);其它未在细则中列出的能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突出科研成果,由专家组现场讨论决定。
2.综合面试办法(全程录音)
面试可差额进行,差额比例不超过1:1.5。由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占比不低于2/3)。设组长1名,全面负责面试各项工作部署;设秘书1名,负责面试工作记录及协调相关事宜。专业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由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和英语水平等,占70%。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表达能力、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占30%。
面试环节主要包括:申请人PPT汇报(汇报时间一般6-8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教育背景、科研经历、读博打算、研究兴趣、特长爱好、各种奖励等。专家提问(中文)、英语水平测试(英语)三部分,专家提问和英语测试5-10分钟。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录取办法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者不予录取。
根据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考核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相关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选名单。
当年每位导师博士名额(包括硕博连读生)至多2名。申请人虽通过学科组考核,但申报的导师名额已满时,经接收导师同意,可以申请调剂其他导师,如申请人不同意调剂或未有导师愿意接收者将不予录取。
林学院
2017年7月